一、开庭时原告能否提供新证据
开庭时原告可以提供新证据。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需注意,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
若原告在一审程序中,通常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供证据。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在二审程序中,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当事人在一审举证

总之,原告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下,能够提供新证据。
二、开庭时原告被拘留该如何处理
若开庭时原告被拘留,首先需明确拘留原因。若因违反法庭纪律等程序性问题被拘留,一般不影响实

若因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事由被拘留,比如涉及伪证等妨碍诉讼行为,可能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参与庭审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此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对案件审理的影响程度。若该拘留事由严重影响案件审理,可能会延期审理,待原告解除拘留后再行安排庭审。同时,被告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主张自身权益,要求法院综合考量案件进展,做出公正处理。但具体处理方式需依据拘留的具体情形及相关法律规定,由法院审慎决定。
三、开庭时原告索要赔偿金额怎么定
开庭时原告索要赔偿金额需依据不同情形合理确定:有明确法律标准:如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按实际票据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财产损失赔偿通常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无明确标准: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酌定。需评估鉴定: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损失,像知识产权侵权损失、企业经营损失等,往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估鉴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确定赔偿金额要合理合法,有证据支撑,避免过高或过低主张。
开庭时原告能否提供新证据?其实除了能否提交,还要明确这类证据的法定范畴。比如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都属于可当庭提交的“新的证据”。不过需注意,当庭提交新证据后,法庭可能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对方也有权对该证据进行质证。若您正筹备开庭,对“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提交流程或对方可能的应对方式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业人士帮您理清细节,避免因证据问题影响庭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