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侦探: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

 新闻资讯     |      2025-01-02 11:45:17
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

一、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倘若其中一位配偶承担了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然而这所房屋是在婚后取得买受权并购置完成,通常情况下将会被视为夫妇之间的共有资产,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而若是某一方在婚前购得房屋,随后在婚后由另外一方负责偿还房贷债务,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将全面考量双方在这段婚姻中所做出的贡献以及婚姻持续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关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将由拥有该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通常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

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房产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对房产增值贡献较大,可适当多分得增值部分。但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中属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双方有约定债务分担方式的,从其约定

,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般来说,对于共同债务,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例如,某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为10万元,共同财产有8万元,那么先用8万元清偿债务,剩余2万元由双方协议如何清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情况进行认定。

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视为共有资产,除非特别约定。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双方贡献和婚姻时长。关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将由拥有该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